汉中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77-0922-3465

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

编辑:汉中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7-20

新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、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。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,按照发生额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(千分之五)。


上一篇: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

下一篇:以房产抵债行为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缴纳?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7-0922-3465
  • 咨询老师:沈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课程分类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7-0922-3465
返回顶部